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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纪营规

(一)装备礼仪制度

  1、装备:照相机、摄像机、游戏机、手机及大额现金禁止带入营地。

  2、着装:入营后衣服不得混穿,穿着营地提供的营服。

  3、内务:宿舍内所有物品(被褥、洗漱用具、行李、鞋帽等)一律按营地规定摆放整齐。4、礼仪规范:见面说“您好”,遇见教官敬礼,离营时说“再见”。

  5、礼仪用语:提问之前喊“报告”,回答问题结束时说“回答完毕”,听到呼喊自己的 名字时应答“到”。

  (二)晨练活动制度

  1、早晨起床后迅速在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列队集合,等待教官下达口令。

  2、晨练不得随意请假(特殊情况除外)。教官应严格控制锻炼强度和时间,不得超出营员的身体承受能力。

  3、晨练内容以锻炼体能为主,如跑步、拉练等,穿插安排整理内务比赛、洗衣服比赛、打扫环境卫生等。

  4、营员晨练时教官必须跟班作业,认真观察营员的训练情况并给予具体的指导,切实保证营员活动安全。

  5、晨练结束后,教官要清点本队人数,确认无误后方可带回至宿舍门前解散。

  (三)活动安全制度

  1、营员入营即进入相对封闭管理状态,禁止营员私自出入营地大门。

  2、训练、活动期间,营员要特别注意提高安全意识,做好自我保护。

  3、训练、活动期间要听从指挥,不得脱离队伍,禁止营员在没有教官组织的情况下攀爬营地器械及训练设施。

  4、不得擅自触摸电源,严禁私自接线连接电源。

  5、不吃保质过期食品,生食瓜果要清洗干净。

  6、保持个人卫生,寝室及活动场所要保持空气通畅。

  7、注意防火,禁止营员抽烟、使用打火机或火柴照明玩耍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。

  8、遇有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学会自救,并及时向教官或巡查人员报告,杜绝事故发生。

  (四)内务制度

  1、内务包括营员个人卫生、被褥整理、物品摆放及房间物品摆放和房间卫生清扫等。

  2、所有营员入营后必须自觉学会整理各项内务。

  3、教官要为营员提供必要的内务整理参照标准,全体营员仿照执行。

  4、营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内务整理;规定时间之外的内务整理由自己安排,并注意保持。

  5、营地定期或不定期对内务整理情况进行督促、检查和评比,对表现突出者给予鼓励。

  6、宿舍内务设置具体要求: (1)床铺应当铺设整齐,床单拉平,被子叠成豆腐块并置于床铺一端,枕头平放于靠墙或两床之间。 (2)鞋类摆放在床铺下地面中央处:鞋的种类包括训练用鞋、拖鞋各一双:训练鞋在中间、拖鞋在两边的位置顺序平行摆放,鞋于床外沿取齐。 (3)洗漱用具包括脸盆、毛巾、漱口杯、牙刷、香皂及香皂盒。牙刷及牙膏按照牙刷在左,牙膏在右的顺序置于漱口杯内,牙刷刷毛向内,漱口杯置于脸盆内左侧 (有把漱口杯杯把向内)。香皂放在香皂盒内,横向置于脸盆内右侧。毛巾置于香皂盒上方,其叠法与被子相同,漱口杯与毛巾、香皂盒应取齐。按照上铺营员脸盆在左,下铺营员脸盆在右的顺序将脸盆置于床下两端,盆外沿与床铺两端直角处取齐。 (4)水杯要保持清洁,将有把的水杯与无把水杯分开,按照由高到低、由大到小的顺序置于窗台上。 (5)笤帚竖直置于门后墙角处。簸箕用过后应放到室外垃圾桶旁,拖布用后应放到卫生间。 (6)营员个人物品如学习用具、生活用品、便装便鞋等其他各种与活动无关的一律放入个人行李包;个人行李包按照由大到小的顺序成行成列置于室内空床上。营员清洗的衣物要晾晒到指定晾衣场,室内不准晾衣物。午休和熄灯后,营员可将脱下的衣服置于各自床铺内侧,不得将服装挂在床架上或随处摆放。随时保持内务秩序。

  7、室内、外卫生具体要求: (1)室内保持整洁清洁,空气清新。地面整洁,无垃圾,无杂物。天花板及墙壁上要无蜘蛛网,无乱写乱画,无污迹。 (2)楼房区室外走廊、楼梯间要保持清洁,无垃圾,无杂物。 (3)室内卫生以各营员宿舍为单位负责打扫,室外卫生同样以营员宿舍为单位划分区域进行打扫。室内、外卫生要及时清扫:注意保持;垃圾放入垃圾箱或指定垃圾场,严禁随处丢弃。 (4)内务卫生评比的时间在每天早餐后;由一名教官带领各营员代表(每宿舍指定一名)进行评比:评比内容包括以上内务设置及室内外卫生的各项规定。

  (五)生活作息制度

  1、营员入营后必须严格遵守。

  2、按时起床、洗漱、就餐、就寝、熄灯,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  3、按时参加营地的各项训练和活动,不得迟到或早退。

  4、集体活动一般以口哨声为准,各队集合要快、静、齐。

  5、遇时间调整,营地会及时通知,营员不得拒绝执行。

  6、就寝熄灯后不得说话、嬉笑、打闹或互串宿舍。

  7、一日生活制度规定: (1)起床。按规定的起床时间准时起床,教官必须在位,3分钟集合完毕。 (2)晨练。晨练时间一般为30分钟,主要进行体能训练。 (3)洗漱。在生活老师的带领下,排队洗漱。洗漱时间15分钟。 (4)开饭。按规定的时间开饭,饭前唱军歌,进饭堂后保持肃静,按规定的位置站好,由教官下达口令后就餐。爱惜粮食,不允许浪费现象发生。 (5)操课。50分钟为1课时,课时之间休息10分钟,严格按照活动计划组织操课。 (6)午休。营员应按时午休,保持安静,不可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。营员午休时,教官在位值班。 (7)晚课。晚饭后组织课外活动。活动完毕后,由各小队组织洗浴,进行中不许大声喧哗和嬉笑打闹,生活老师要认真管理,防止事故发生。 (8)晚点名。每天熄灯前半小时,必须进行点名。形式为列队点名,重点讲评一日活动情况、好人好事、人员情况及布置明天工作。 (9)熄灯。吹哨一分钟后做到熄灯、熄声;营员不许串铺或串宿舍;生活老师必须在岗。

  (六)请销假制度

  1、营员因身体不适或疾病要请假。

  2、教官对伤病营员要仔细观察,根据伤、病情及时向营地医务室建议半休、全休或送医院治疗。

  3、营员家长或亲属中途将营员带离营地,应填写书面申请;营地办公室查验证件并经该营领队签字同意后,方可允许带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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